中國的百度,以侵犯商業秘密為由,將其前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王勁及王勁所經營的美國景馳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百度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應該立即停止侵害百度的商業秘密。不過,有趣的是,百度有中國的Google之稱,而這件事情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先前Google控告Uber,前離職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的竊取商業機密的過程如出一轍。
在這次百度事件中的關鍵主角叫做王勁,他於2010年4月加入百度,歷任百度高級副總裁、百度技術戰略委員會主席、自動駕駛事業部總經理。從這些經歷你也看得出來,他在百度的位階也是相當高的。
他算是在中國國內最早研究無人駕駛技術的一批人,在3月底,才宣佈離開百度創業,成立了「景馳」。由於他的資歷豐富,拿到了許多的投資,也獲得很多業界大佬的支持。按照當初他的宣稱,景馳將在2020年6月實現無人駕駛汽車的量產,而短期目標是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要在中國國內的一到三個城市部署無人車。
而就在百度以侵犯商業秘密為由提告之後,王勁也發出了回應,表示百度的起訴完全沒有事實依據:
百度的起訴完全沒有事實依據,我們的律師將在事實和法律層面上予以回應。
景馳科技全力以赴為中國締造無人駕駛技術,現在已經成為中國無人駕駛技術無可爭辯的領跑者。作為一家創新的創業公司,我們無懼競爭對手的體量,這樣的挑戰不會延阻我們發展的腳步。景馳總部即將搬回中國,兩週內我們就將在中國展示我們的技術實力。大家敬請期待。
在王勁回應後,百度方面公佈了王勁離職當日簽署的一張承諾函。
根據百度公佈的承諾函顯示,王勁在離職做物品交接時,因「本人疏忽」,將百度配發的工作電腦及多功能一體機(註:即複合式印表機)丟失。在該承諾函中,王勁寫到,「我本人鄭重承諾:因電腦和一體機丟失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致使電腦中設計百度公司的商業信息、技術信息等洩露)均由我本人承擔」。
百度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百度的商業秘密,包括並不限於停止利用該商業秘密從事與百度相競爭的自動駕駛相關業務;並判令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0萬元,同時被告需要公開聲明消除影響,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百度在起訴中提到,百度和王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競業限制義務、不招攬百度員工義務及保密義務,百度還稱,王勁離職百度前就策劃設立景馳公司,該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在中國市場進行業務開拓,在自動駕駛領域與百度具有直接競爭關係。
Google與Uber為了一名離職前員工而對簿公堂
這件事很快就讓人聯想到今年二月科技界最熱門的新聞,Google與Uber也是為了自動駕駛而對簿公堂,關鍵人物一樣是一名離職的Google前員工。
這個事件的背景是這樣的,Uber 從 2016 年 4 月就開始對外宣稱進行自動駕駛的研發和測試,並在 8 月對外透露已經收購了一家專注於卡車無人駕駛的初創公司 Otto,而這次訴訟的重點則與 Otto 有很大關係。
Otto 的創始人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克(Anthony Levandowski)在創辦 Otto 之前曾就職於 Google 旗下 Waymo 並從事自動駕駛的硬體開發工作。去年 1 月,安東尼從 Google 離職並創辦了獨立的自動駕駛技術公司 Otto。
Waymo 起初並沒有發現這名員工帶走了他們的核心技術文件,直到一家第三方開發商將一封帶有 Uber 電路板的電子郵件發給了他們。Waymo 注意到這個來自 Uber 的電路板圖紙與自己的電路板在設計上幾乎一摸一樣,於是心生懷疑。
開始調查後,他們發現安東尼在離職之前從公司伺服器下載了超過 14,000 份機密文件和設計文件,其中包括 Waymo 的雷達和電路板設計。一般來說,從公司離職的員工會被要求刪除硬碟和工作筆電,但 Waymo 調查發現安東尼在執行刪除之前將接近 10 GB 的資料拷貝到了一個行動硬碟裡。
Uber創始人卡拉尼克(左)和安東尼(右)
雖然 Waymo 只列出了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克一個名字,但它指出有證據表明其它 Uber 員工也參與了這項計劃。Uber 在去年收購 Otto 後在自動駕駛技術上一帆風順,某些方面的進展甚至比 Google 更快一些,這對於一個剛進軍無人駕駛領域一年的公司來說有些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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